常見折舊方法解析--直線法、年數合計法、倍數餘額遞減法、定率遞減法 12/07/2013 0 Comments 在進入折舊方法探討之前,要先知道折舊到底是幹嘛用的?答案很簡單,就是把固定資產的成本給合理分攤到其使用期間內。舉例:阿邦花了1,100元(成本)買了一台汽車供作營業使用,預計可用4年(耐用年限),4年後處分可收到現金100元(殘值)。大家想一想就知道,阿邦用車用了4年,其真正的成本是1,000元(花掉1100,可回收100 (不考慮折現下)),想辦法把這1000元的成本(可折舊成本,使用成本) 給分配在這4年(使用期間)中,就是折舊~~ 那要怎麼分配咧?記得會計上有個「配合原則」概念嗎,講白話就是 收入 和 成本 要相互配合,收入賺得多、成本就要認得多,收入賺得少、成本也就認得少。至於資產的折舊方法有好幾種,到底該選擇哪一種,則需視資產的耗用型態來作選擇。一般常見的折舊方法有4種,包括:直線法、年數合計法、倍數餘額遞減法、定率遞減法,分述如下:1、直線法:如果資產的效益(產生的收入)在早期、晚期都差不多時,則該固定資產的使用成本,分配在各個使用年度時也應該要平均化,此即最常見的直線法。其公式為:年度折舊=(成本-殘值)/耐用年數在這種折舊方法下,每一個使用年度的折舊費用都相等,因此稱為直線法。 如果資產早期的效益最高,之後逐年衰減時,應採用加速折舊法,使早期的折舊成本最高,之後逐年減少,以配合收入的型態。常見的加速折舊法為以下3種:2、年數合計法:當資產產生的效益近似於呈 等差 級數遞減時,應採用此法。上例中阿邦的車可用4年,我們可假設第1年的效用是4。第2年了,資產變舊了,效用也遞減,可假設第2年的效用是3,以此類推,第3年的效用是2、第4年的效用是1。在這4年中,總效用=4+3+2+1=10。總成本是1000,總效用是10,使用1個效用的成本是100。所以第1年要認400折舊、第2、3、4年分別要認300、200、100折舊。上面的觀念可以簡化為:當年度折舊= (成本-殘值)/總效用 * 當年度效用再簡化就變成公式:第t年折舊= (成本-殘值)/(N+(N-1)+...+1) * (N-t+1)這個公式可以不用記,只要會計算就好了~~^^當資產的效用是呈現等比級數衰退時(每年按一定比率衰退),就應該選用定率折舊法,定率折舊法的邏輯是:期初的帳面價值*固定折舊率=當年度折舊。隨著每期提列折舊後,每期期初的帳面價值會呈逐年等比下降,如此,每年度的折舊自然會呈等比級數遞減。而常用的定率折舊法有:倍數餘額遞減法、定率遞減法,分述如下: 3、倍數餘額遞減法:所謂的倍數,是相對於直線法來說,記得直線法下可用4年的汽車,一年要提列1/4的折舊嗎?在倍數餘額遞減法,其折舊率就是(1/4)*2=1/2,也就是說折舊率=1/N *2(一般均假設為2倍,但若題目指名採用1.5倍的倍數餘額遞減法的話,折舊率=1/N*1.5)拿阿邦的車子來舉例說明,先算一下每年固定的折舊率=1/4*2=0.5第N年 期初帳面價值 年度折舊 期末帳面價值第1年 1100 550(1100*0.5) 550(1100-550) 第2年 550 275 275第3年 275 137.5 137.5第4年 137.5 37.5 (最後一年調尾差) 100 (=估計殘值) 要特別注意的有2點:A、定率折舊法的折舊基礎是期初帳面價值, 而不是:成本-殘值 (可折舊金額)B、最後1年度的折舊只能折到殘值為止,不可再按固定比率提列折舊。 因為若不如此控制,折舊後的帳面價值將會小於殘值(過度折舊)。 4、定率遞減法: 同上,定率遞減法也是定率折舊法中的1種, 不同的是,此法的折舊率是按成本、殘值、耐用年數所推算而得。 該折舊率= 1 - (殘值/成本)^(1/耐用年數) 為什麼 ? 其實很簡單,不想看到數學推導式的同學可跳過...: 設資產的成本= C、殘值=S,耐用年數=N,折舊率=R 那第1年的折舊=C*R、第1年底的帳面價值=成本-折舊=C-CR=C(1-R) 第2年折舊=C(1-R)*R、第2年底帳面值=C(1-R)-C(1-R)*R=C(1-R)(1-R)=C(1-R)^2 第3年折舊=C(1-R)^2*R、年底帳面值=C(1-R)^2-C(1-R)^2*R=C(1-R)^2(1-R)=C(1-R)^3 以此類推,第N年底帳面值=C(1-R)^N 又第N年底帳面值要等於殘值=S 可得:S=C(1-R)^N --> S/C=(1-R)^N --> (S/C)^(1/N)=1-R 再移項即可得:R=1-(S/C)^(1/N) 我們用阿邦的車子為例來算:折舊率=1-(100/1100)^(1/4)=0.4509第N年 期初帳面價值 年度折舊 期末帳面價值第1年 1100 496(1100*0.4509) 604(1100-496) 第2年 604 272 332 第3年 332 150 182 第4年 182 82 (最後一年調尾差) 100 (=估計殘值) 一樣要提醒大家,定率遞減法的折舊基礎是期初帳面價值,而不是:成本-殘值 (又稱可折舊金額)至於最後1年度折舊的計算,可再按固定比率提列折舊(若有尾差要記得調整),或直接以期初帳面價值-殘值即可。 轉載自 作者 邦尼 台灣會記計帳網作者,喜歡用簡單易懂的方式來解說會計,讓會計不再深奧難懂。 希望你讀了白話會計以後,會覺得有所幫助。 http://accounting-kid.findcpa.com.tw/1/post/2013/12/41.html